福建省培训师协会
闽培协〔2021〕01号
关于推荐会员讲师参加福建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师资库的通知
各位会员、各行业培训讲师: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闽政办〔2019〕42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建设,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质量年各项工作,学习贯彻福建省人社厅有关在全省范围内征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师资,建立省级职业技能培训师资库的有关精神,福建省培训师协会依托协会平台与专业优势,发动会员及各行业职业培训师参与我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特面向广大会员、职业培训师及行业优秀人才初选省级培训师资库,协助政府、企业、机构、劳动者选择使用专业师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师资范围
省内企业、技工与大中专院校、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行业协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单位等机构专兼职师资,以及技能大师、技术能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民间艺人等社会师资。
二、征集师资条件
(一)基本要求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过硬,遵纪守法。
2.有较强的政策理论素养、丰富的实践操作经验,具备良好的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章。
3.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二)资格要求,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或中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持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成绩应在90分以上,并应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3.持准入类职业(执业)资格证书。
4.企业优秀人才(高管),应具备8年以上相关行业从业经历,新业态、新职业从业年限可适当放宽。
(三)申请人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优先入选,不受证书、年龄等限制:
1.“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福建省技能大师”获得者。
2.国家级、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
3.享受国务院、省政府专家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院士(不受年龄限制)。
4.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选拔赛技术指导专家、世界技能大赛福建省选拔赛优秀指导教师。
5.省部级以上表彰认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不受年龄限制)、工匠大师、民间艺人等。
6.省级以上高层次人才。
三、师资职责
(一)参加全省政策补贴类职业技能培训的教学工作。
(二)参加全省职业技能类相关活动的指导、咨询、评审等工作。
(三)配合参加职业培训工作调研、政策制定、课程开发、课题研究、学术交流、新闻宣传等工作。
(四)配合参加其他公益性活动。
四、征集方式
报名采取个人自荐或行业推荐,各级人社部门组织推荐的方式,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均可报名。
1.具备条件的申请人填写《福建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师资推荐表》(附件1),并附相关资质、证书等材料复印件,报省培协秘书处。
2.可于5月18日前将有关材料汇总后报送协会秘书处。
3.由协会初审后上报省人社厅审核确认,协会只作为行业服务,不对任何申请人承诺最终结果。
(二)师资公示。省人厅适时对符合条件的人选进行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纳入我省职业培训师资库,并在官网公示师资信息,供企业、机构和劳动者查询使用。
五、师资管理
省人社厅建立师资库动态调整机制,适时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师资征集工作,及时对师资库进行优化,实时了解掌握师资履行职责情况,对不符合条件的不再纳入师资库,培训师资开展工作过程中违法违纪的,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
六、申报时间
集中申报工作截止日期为2021年5月18日。
七、报名要求
(一)申报者必须如实填写师资表,并提供相关职业资格证、职称、学历等证件纸质及电子材料备案。
(二)请申报者于2021年5月18日前将个人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文档汇总同步寄送至协会秘书处1992174841@qq.com,邮寄地址:福州市台江区五一中路88号平安大厦3楼福建省培训师协会秘书处。
福建省培训师协会
2021年5月11日